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教学环境提升项目大型修缮工程”
工程检测项目采购更正通知
一、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11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的“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第12条“供应商应按上述顺序将首次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装订成册。特别注意竞标报价不得出现在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中。”与第12页的第18.1条第18.1条:“谈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合并装订成一本,……”要求前后不一致,现更正如下:
第12条:“供应商应按上述顺序将首次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装订成册。特别注意竞标报价不得出现在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中。”调整更正为“供应商应按上述顺序将首次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合并装订成一册。”
第18.1条:“谈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合并装订成一本,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在每个文本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供应商名称等内容,然后再将装订好的所有文件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外层密封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内容保持不变。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出现的“采购人招标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等表述,均指“采购人招标机构”。
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