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配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做好2022年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桂教督委办〔2022〕91号)精神,现就配合做好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是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和在校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
二、调查内容
围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三、调查方式方法
调查对象请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详见附件),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四、相关要求
(一)作答时间
1.校属各部门在职在岗教师于12月9日前完成扫码填答问卷。
2.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在校学生于12月9日前完成扫码填答问卷。
(二)加强宣传
1.宣传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让学校师生参与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
2.信息中心采取“飘窗”等形式在学校首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保留到12月31日。
(三)填写要求
坚持实事求是,要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虚假填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四)归档时间
请各部门秘书于12月15日前将参加问卷作答教师和学生人数报质量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凤利 18277156822
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