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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08点击数:

   

 

第一部分: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是一所以水利、电力、机电、汽车、信息、建筑、自动化等工科类专业为主,经济、管理等人文类专业有机结合的创新型高职学院。主要工作内容: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教学,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深化专业内涵建设,推进课程体系、教学模式改革;与人才培养和教师能力提升相结合开展应用技术研发;不断改善实训条件;创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成人教育办学;水利系统、电网等单位职工培训;对外水、电、机械等专业培训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为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桂编[2008]66号)和《关于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部分内设机构调整问题的批复》(桂编[2011]78号)文件精神,学院设立7个相当于正处级和20个相当于副处级内设机构,分别承担相应的教育、行政管理服务和社会服务工作。

学院编制人数为492人,本年末有在职人员787人,其中:编制内人数466人,编制外人数321人;退休人员283人。2019年录取高职新生5995人,年末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5593人,年末函授学生419人。

 

第二部分: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1: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2019年度总收入30,192.8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192.80万元, 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361.43万元,增8.4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548.7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428.34万元,增长8.86%,主要原因:2019年度在校生人数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生均拨款和教育专项经费增加1,483.29万元。

2.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事业收入12,125.73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669.67万元,增长5.85%,主要原因:学院2019年学生人数比2018年学生人数增加1114人,学费收入增加。

4.经营收入518.28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63.43万元,增长103.37%,主要原因:2019职业技能培训办班较2018年增加。

5.上年结转和结余64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127.59万元下降63.61 %,主要原因:列支结转2018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资金(第二批)15万元2018年自治区第三批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经费20万元2018年第二批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经费共610万元

 

(二)2019年度总支出30,822.80万元中本年支出30,822.80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863.85万元,增长6.4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类)支出29,783.23万元:主要是用于学院的院校建设和运行补助支出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756.49万元,增长6.27%,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财政厅追加生均拨款预算,支出相应增加;二是为了满足新生入学需求和改善原有教学设施和环境,学院加大对校园建设的投入。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9.06万元,主要用于对职工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较2018的年度决算数增加81.41万元,增长14.60%,主要原因是:学院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调整,各项保险缴费基数相应调整增加。

3.卫生健康(类)支出147.8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较2018年决算数减少2.02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2019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由8%下降至7%2019年学院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类)支出252.70万元,主要用于教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7.96万元,增长12.44%。主要原因:学院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调整,公积金基数相应调整增加。

5.年末结转和结余1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630万元,下降97.67%,主要原因:学院加强了预算执行管理,加大预算执行进度,列支2019年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项目经费15万元,因资金指标下达时间为20191231日,项目资金需结转至下年度支付。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78.78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930.74万元,增长5.40%。其中:基本支出3,956.58万元,项目支出14,222.21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939.81万元,年中追加支出11,593.97万元上年列支结转支出645万元,支出决算为18,17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6.05%

(一)教育(类)支出预算为 5,208.60万元,支出决算为17,37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3.66%。预决算支出数差异较大,主要原因:年中追加2019年提高高职院校生均拨款自治区资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追加2019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等专项资金支出11,525.42万元;支付上年列支结转资金645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预算为374.98万元,支出决算为43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15%主要原因:年中追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58.19万元年中有新增人员,相应追加了新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2.39万元

(三)卫生健康(类)支出预算为 131.24万元,支出决算为13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3%主要原因:年中有新增人员,相应追加了新增人员医疗保险3.19万元。

(四)住房保障(类)支出预算224.99万元,支出决算为22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2%。主要原因:年中有新增人员,相应追加了新增人员住房公积金4.78万元。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56.5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90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819.92万元的102.92%。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人员经费82.45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00.74万元,年初预算1020.70万元,年初财政压减119.9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包括:办公费23.50万元、印刷费13.17万元、水费168.96万元、电费201.62万元、邮电费15.81万元、差旅费72万元、维修(护)费174.84万元、劳务费9.40万元、工会经费41.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12万元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5.09万元的133.35%。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58万元,追加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36.80万元。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学院2019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相应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学院2019年度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学院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学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24.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40.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427.35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6.8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31日,学院共有车辆1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17辆,其他用车为一般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学院要求各部门申报预算时,强调30万元以上的项目申请需同时上报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和编制预算的重要依据,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不得申请预算资金。

2)加强绩效监控。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强调了项目绩效的重要性,引导预算部门树立和强化“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要求学院各部门预算资金的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绩效监控,要及时统计有关绩效数据,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及时组织学院各部门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采取措施改进和加强项目管理,为学院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院组织对2019年度本级绩效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2,840.27万元,本级项目1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同时完成了区财政厅、区水利厅对我院2019年度预算项目绩效再评价工作。其中,2019年度学院里建校区一期项目建设绩效再评价获区财政厅一等评级,学院里建校区二期项目建设等五个项目绩效再评价获区水利厅良好评级。

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设置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使用按计划进行,项目组织管理有效,基本取得预期成效。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2019年绩效自评表及自评报告)

1)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为保证学院正常运行和通过开展合作办学,共建一流的实训基地、引进先进的课程体系,完成保证正常运行的补充1933.01万元,自评得分96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校923名合作培养学生中,有55名学生欠缴学费超过学年学费的一半。下一步改进措施:要继续加强欠费学生的催交工作。

2)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资助政策的规定,资助贫困学生,能按期评选和按时发放学院奖助学金,完成追加2019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中央资金929.59万元,自评得分100分。

3)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资助政策的规定,资助贫困学生,能按期评选和按时发放学院奖助学金,完成关于追加2019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函248.42万元,自评得分100分。

4)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资助政策的规定,资助贫困学生和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学生,能按期评选和按时发放学院奖助学金,完成追加2019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资助经费451.26万元,自评得分97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本专科国家奖学金发放因指标调整取消。

5)新校区教学实训楼竣工验收和学生公寓1-4#主体完成建设,2019年完成关于追加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资金2,343万元,自评得分96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项目工程前期工作进度滞后,工程未能按计划于4月份开工。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的落实和进度管理,配合前期工作的设计、造价、审核及招投标等各个环节的如期推进,保障项目按计划实施。

6)新校区教学实训楼竣工验收建设,2019年完成学院新校区一期项目建设1,000万元,自评得分100分。

7)依照贷款合同,按期还本付息1,465万元;按照物业合同,按月支付三个校区物业管理费325.50万元;按照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核定的绩效总量,按时发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础绩效工资934万元;为提高实验实践教学水平,各系部实训室投入建设2,315.73万元,其他补充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88.77万元,合计完成追加2019年提高高职院校生均拨款自治区资金5329万元;自评得分100分。

8)为提高学院国际化办学水平,扩大学院在东盟国家的影响力。举办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26万元、用于职业教育区域合作工程建设100万元、用于示范性职教集团建设工程重点支持建设100万元、用于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建设经费100万元,用于产教深度融合项目建设50万元,合计完成追加2019年自治区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经费376万元;自评得分100分。

9)全面促进校企合作,在现有实训基地基础上查漏补缺,完善实训条件,建设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及实训室,完成追加2019年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经费(第二批)1132万元;自评得分95.50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项目建设负责人对于项目建设缺乏经验,对于项目的建设申报、审计、审批等环节不熟悉,相关部门指导也欠缺到位,造成项目建设未有足够时间,未能在年底前完成,项目中止。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前规划好涉及政府采购的预算项目的时间安排,要求各部门组织做好项目调研、论证工作,尽快形成采购需求。

10)加强教学设备、设施改善、教师队伍建设453万元、新校区二期教工宿舍建设262万元,合计完成追加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提升项目经费715万元。自评得分92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新校区二期教工宿舍建设因招标政策不统一及报建系统业务更新,未能如期办理工程开工许可,导致工程延期开工,未能按进度计划完成工程建设。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的落实和进度管理,配合前期工作的设计、造价、审核及招投标等各个环节的如期推进,保障项目按计划实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上一条: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下一条:水利工程材料检测实训场项目设计采购成交公告